东湖开源社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

数据开源协议(试行)

发布时间:2024125

更新时间:2024125

东湖开源社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开源协议,第1.0

一、序言

1.1许可证的适用场景和适用条件

东湖开源协议是一份许可协议,旨在允许用户自由申请下载和使用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同时确保其他人也享有同样的自由。许多数据受版权保护,因此本文件授予这些权利。一些司法管辖区对数据享有特定的权利,因此本协议也涵盖了这些权利。最后,本协议还是一份合同协议,要求本社区的用户以特定方式行事,作为使用开源社区数据的回报。

1.2条款接受说明

您在访问或使用东湖开源社区平台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东湖开源社区平台。

1.3目的及宗旨

本协议规定了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及其内容使用的某些权利,但您仍需注意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限制。在进行特定活动之前,请确保您已经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要求,并获得了必要的许可或授权。

二、名词定义

1.授权人:指依本许可协议提供数据的自然人或法人。

2.您:指依据本协议行使其所获得授予之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您的" 有相应的含义。

3.数据:指任何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4.重要数据:特定领域、特定群体、特定区域或达到一定精度和规模的,一旦被泄露或篡改、损毁,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

注:仅影响组织自身或公民个体的数据一般不作为重要数据。

5.核心数据:对领域、群体、区域具有较高覆盖度或达到较高精度、较大规模、一定深度的,一旦被非法使用或共享,可能直接影响政治安全的重要数据。

注:核心数据主要包括关系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的数据,关系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的数据,经国家有关部门评估确定的其他数据。

6.一般数据: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之外的其他数据。

7.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

8.敏感个人数据: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9.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是数字孪生城市的公共性、集约性基础设施,包括CIM基础平台、基础数据、基础安全、基础应用、基础设施、基本标准、基本原则、基本运营管理。

10.数据分级:数据分级是指针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的敏感程度或数据的开放范围进行划分,构建完善的数据分级管理体系,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安全策略制定提供支撑。

11.数据分类:数据分类是指针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具有的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包括数据对象、重要程度、共享属性、开放属性、应用场景、主体等),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构建科学合理的数据分类管理体系,以便于管理和使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基础数据和实体对象数据,如标准地址、编码赋码、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和空间地理等数据。

12.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以城市数字模型为基座,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编码赋码,集成“一标三实”数据,依托数字基础设施,打造数据统一管理、系统统一融合、服务统一发布的公共数字底座,是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基础平台。主要涉及城市数字模型、“一标三实”、城市实体对象以及编码赋码信息等数据。

13.城市数字模型数据:城市数字模型是城市立体空间化建筑物、构筑物和实体对象的数字化描述,包括基础地图、行政区划、地形地貌、建筑物构筑物白模、城市道路、水域河流等关键性数据要素。

14.“一标三实”数据: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简称。标准地址是依据地名主管部门公布的道路、街巷、乡镇村组等标准地名,标识和定位人们生产、生活等活动所处位置的结构化信息。实有人口是指居住在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等。实有房屋是指辖区范围内的用于生活、生产的所有房屋建筑,包括合法、临时、违章建筑等。实有单位是指辖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以及社会群体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15.城市实体对象数据:《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编码标准》里涉及的13大类数据除城市数字模型、“一标三实”数据外的实体对象数据集合。

16.编码赋码信息:按照《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编码标准》,为实现城市实体对象的统一标识管理,开展对实体对象进行统一识别代码的发放、变更、撤销、回收等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分类代码、分类类型、编码版本、注册时间、编码单位、责任单位等数据。

17.获取:指访问、浏览或/和下载数据的行为

18.模型:指基于数据预测未来趋势、总结过往模式或得到其他抽象结论的机器学习算法、人工智能算法、或其他学习型技术的组合。

19.成果:指任何通过数据的使用所获得的输出或产出,其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本许可协议下数据所训练而得到的已训练模型、数据、代码,基于本许可协议下数据分析而得到的结论等。成果自身不应当附带超过计算使用所需的最小量的数据。

20.分享:指针对本许可协议下所授权数据集的全部或部分,或其改良数据,向本许可协议约定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物理拷贝或虚拟访问的行为。

三、数据供给

3.1数据供给概述

数据供给是指在数据要素市场中,涉及数据的生成、收集、存储、处理和分发等一系列活动,目的是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用的数据产品,并确保这些数据产品能够高效、安全地流通到需求方,以实现数据的价值和潜力。

3.2数据供给形式

各市州按照统一标准将本市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分级分类,由东湖开源社区运营单位与各市州签订数据运营协议,并将数据目录挂载至东湖开源社区。社区用户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东湖开源社区进行下载或申请、使用数据。

3.3权利和义务

数源单位对其提供的数据拥有持有权,即对数据的控制和保管权利;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数源单位可以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和开发利用,行使数据应用相关权利;数源单位可以经营经过加工、分析等形成的数据产品或数据衍生产品,并依法依规规范许可他人使用这些数据或数据衍生产品的权利。同时数源单位需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数源单位在数据采集、核准和提供过程中承担数据管理责任,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非法获取;数源单位应依法依规共享公共数据,对于无条件共享的数据,应允许所有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共享使用;对于有条件共享的数据,应明确共享条件。

    数据使用者有权访问和使用数源单位提供的数据;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等活动;数据使用者可以向数源单位提出共享请求,并在符合条件下获得数据共享。同时数据使用者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数据,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或超出授权范围;数据使用者在数据使用过程中承担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非法获取;数据使用者在使用数据过程中,应尊重数据来源者和数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数据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四、授权范围

4.1所有权

本许可协议涵盖数据中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所许可的所有权包括数据集中的任何单个元素,但不包括独立于本数据集的内容的所有权。

4.2使用权

本许可协议明确了数据使用权的范畴。根据本协议,您被授予对数据集中包含的各个单独元素的使用权,这意味着您可以访问、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然而,请注意,本许可协议的使用权并不涉及那些与本数据集无关的独立内容。简而言之,您对数据集内部元素的使用受到本协议的保护和规范,而对于数据集之外的任何内容,本协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使用权或许可。在使用数据时,您必须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确保您的使用行为不会侵犯到数据集之外的第三方权利。

4.3经营权

本许可协议规定了数据经营权的界限。据此协议,您获得的权利允许您对数据集中的单个元素进行商业化利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推广和分发。这意味着您可以将数据集中的元素用于您的业务模型中,以创造商业价值。然而,这一权利严格限定于数据集内部,对于任何不属于本数据集、与之无关的内容,本许可协议不提供任何经营权。您必须确保在行使数据经营权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独立权利,且完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对于数据集之外的内容,您需要单独获得相应的权利或许可,方可进行商业化活动。

4.4收益权

本许可协议详细阐述了数据收益权的相关规定。依据本协议,您有权从数据集中的各个单独元素中获得经济利益,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使用、销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对数据集进行商业化利用来实现收益。您可以从数据集中提取价值,并将其转化为财务收入。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许可协议所授予的收益权仅限于数据集内部的元素,对于任何独立于本数据集之外的内容,本协议不赋予您任何收益权。在使用数据集的过程中,您应严格遵循本协议的约束,确保您的收益活动不会侵犯到数据集之外的第三方权益。对于数据集之外的任何内容,您必须获得额外的授权或许可,才能进行相关的收益活动。

五、授权条件

5.1下载条件

首先,用户需同意仅在协议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数据,不得超出授权目的;其次,用户应确保在下载和使用过程中采取所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数据不被未授权访问或泄露;再次,用户必须尊重数据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擅自修改授权条款或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除非得到明确的许可;最后,用户在使用数据时必须明确标注数据来源,并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署名或版权声明。只有当用户完全同意并遵守这些条件,才能获得授权并下载开源数据。

5.2申请条件

当您申请授权开源数据时,必须遵守以下条件:首先,您应承诺仅在开源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数据,且不得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目的;其次,您需要保证在下载及使用数据的过程中实施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数据泄露;再次,您在申请数据时需标明数据申请用途及数据应用场景,并签署相应的数据使用协议。只有当您完全理解并同意这些条件后,才能获得授权进而申请数据。

5.3开发条件

首先,用户必须同意仅在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数据开发,确保不超出授权目的;其次,用户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数据泄露;再次,用户应尊重数据的版权和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得修改授权条款或将数据用于商业目的;最后,用户在开发过程中必须明确标注数据来源,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署名或版权声明。只有在用户完全理解并遵守这些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授权进行数据开发。

5.4流通条件

首先,用户需承诺仅在协议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数据的共享和分发,且不得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目的;其次,在整个数据流通过程中,用户必须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防止任何形式的未授权访问或数据泄露;再次,用户应尊重数据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修改授权条款,且未经明确许可不得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最后,用户在数据流通时必须明确数据来源,并在分发时提供必要的署名或版权声明。只有当用户完全同意并遵守这些条件,才能获得授权进行数据的流通和分发。

5.5其他限制条件

除了基本的使用、分发和开发等授权条件外,还可能包含其他特定的限制条件,这些条件用户也必须遵守。协议禁止将数据用于特定领域,如军事用途等;用户在分发修改后的数据时必须显著标识出对原始数据所做的更改。用户还需要保证不移除或修改数据中的任何版权声明、许可证信息或作者归属。此外,用户在将数据与其他软件结合时保持整体的开源属性,或者在发现数据中的错误时提供修复或通知原作者。只有在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这些额外的授权条件后,才能合法地使用、修改和分发开源数据。

六、成果反哺

6.1 成果反哺概述

成果反哺是指用户在利用东湖开源社区数据进行开发后,形成的成果物(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代码、模型等)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反馈回开源社区,以促进数据的持续开放和共享。这不仅有助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对原始数据提供者的一种回馈。

6.2 相关权利义务

用户有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加工和改良,以创造新的成果。用户还有权决定如何将这些成果反哺给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提交代码、共享模型或发布研究报告。

同时,用户有义务确保其反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用户还需保证成果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包含恶意代码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此外,用户应提供必要的文档和说明,以便社区其他成员理解和使用这些成果。

6.3 其他限制条件

用户反哺的成果应遵循与原数据相同的开源许可证条款,除非原数据提供者或东湖开源社区另有规定。

成果标识:用户在反哺成果时,应明确标识成果的来源、作者信息以及使用的许可证类型,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非商业性限制:若原数据许可证规定了非商业性使用,用户反哺的成果也应遵守此限制,除非得到特别的授权。

七、违约与终止授权

7.1违约终止条件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遵守数据使用范围、侵犯知识产权或未按规定反哺成果,东湖开源社区可单方面终止授权。违约用户将失去使用、分发和修改数据的权利,且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基于数据的活动,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删除所有数据副本。

7.2侵权诉讼终止条件

在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诉讼,指控用户使用的数据或基于数据的成果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东湖开源社区可暂停或终止用户的授权,直至诉讼解决。若法院裁定用户侵权行为成立,授权将被永久终止,且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下游用户的授权不被终止的说明

除非下游用户自身违反本协议条款,否则他们的授权不应因上游用户的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即使上游用户的授权被终止,下游用户在授权终止前合法获得的数据使用权应得到保护,以保障数据流通的稳定性和下游用户的合法权益。下游用户应继续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直至其授权期限届满或另行终止。

八、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贡献在提供时不带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在任何情况下,贡献者或版权人不对任何人因使用贡献而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不论该等损失因何种原因导致或者基于何种法律理论,即使其曾被告知有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九、准据法和语言

协议签署、解释、效力、履行及其他未尽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就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并受其管辖,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运营单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以中英文双语表述,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中英文版本存在任何不一致,以中文版为准。

十、使用说明

10.1 协议声明模板

本协议允许作品作者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以合理的方式修改作品或其片段,并再次发布

10.2协议兼容性说明

本协议考虑到与国际主流许可证的兼容性,例如MulanPSL v2BSDMIT类宽松许可证、木兰许可证的兼容性很好,同时也兼容Apache License v2.0L/GPLv2L/GPLv3等许可证。

10.3数据申请声明

我们将在开源社区数据集详情中明确标注数据来源,确保数源单位作为数据提供者得到适当的认可和归属。对列入无条件开放类的公共数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开放平台以数据下载或者接口调用的方式直接获取,无须入驻、申请等流程;对列入有条件开放类的公共数据,数据开放主体应当通过开放平台在相应数据页面列明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资质与能力证明、数据安全管理措施、应用场景说明等。涉及开放条件调整时,数据开放主体应主动并及时更新数据申请材料说明。

10.4 场景发布声明

数据开放主体,应面向全社会征集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加强场景规划和牵引,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服务经济发展质量、生活体验品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征集需求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区管理、低空经济等领域;开放需求可以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座谈会、开放平台反馈等形式多渠道广泛征集。对于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公共数据,可优先重点开放。

10.5 成果发布声明

数据申请单位获取数据后,进行项目开发,开发完成后需对阶段性成果进行发布,平台管理人员对成果进行审核、遴选、发布和推广。

十一、其他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解除,或对本协议所规定权利的放弃,除非以书面形式规定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构成对该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单次或部分行使该权利、权力或特权也不妨碍进一步或随后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被解释为如同上述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被省略。在任何一方的要求下,双方应诚意的寻求以双方同意的、与该等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相似的合法、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条款取代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